纪要|【北大文研论坛26】陈志远:《高僧传》的文本史——兼谈佛教史传文献的性质
2017年4月12日下午,由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(以下简称“文研院”)主办的“北大文研论坛”第二十六期在北京大学静园二院208会议室举行,主题为“《高僧传》的文本史——兼谈佛教史传文献的性质”。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陈志远助理研究员作主题发言;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史睿副研究馆员主持论坛;北京大学哲学系杨浩博士,文研院访问学者、复旦大学历史学系仇鹿鸣副教授,文研院访问学者、武汉大学历史学院吕博博士,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田天博士参与讨论。
主持人史睿
陈志远指出,文献学研究分三个层次:文本的存在形态及生成、文本意义的正确解读、文本所构筑的历史图景,他本人在第二个层次下功夫最多。他介绍了《高僧传》的版本情况。他指出,《高僧传》一直是“入藏”的,随着《大藏经》的流传而流传,版本情况与《大藏经》基本相同。目前学界使用的基础学术版本为《大正藏》,但实际运作中并不如编者所述采用的是“东京增上寺《高丽藏》”,存在着一定的问题。由于地域、文化等方面的差异,高丽藏系统很多时候与江南系统存在较大不同,有的时候甚至还会反映出教理学的某些特点。由于佛教目录频繁重编,平行文本特别多,故通过后代的重抄本,可以实现“他校”。此外,他指出中华点校本《高僧传》存在的问题,并推荐了吉川忠夫、船山徹合著的岩波版日文译注本。
接下来陈老师讨论了南朝僧史的编纂过程,即《高僧传》的史源问题。他介绍道,南朝的僧人传记,分为僧人单传和类传两大类。其中僧人单传分别传、碑诔、经记等类型。记录在译经后记或注疏开头的祖师事迹,或由直系弟子撰写的行状,以及在信徒间流传的佛教灵验故事,较多收到印度、中亚佛教圣传传统的影响;与僧人交好的名士所撰碑诔,是在两汉魏晋史传传统中成长的文类,记述相对平实,缺少生动的故事性描述。而僧人类传分为地理性类传和修行性类传两大类,前者与汉地史传传统一脉相承,而后者成立的依据则源于早期印度教团分工的修行实践的分科。齐梁之际,僧祐和宝唱根据造藏事业中搜集到的大量写本,撰写了大规模的僧人类传,按照某一实践的源流梳理相关的经典和传记,形成了具有通史性质的僧人类传。他们的工作是具有继承性的,得益于晋宋以来漫长的积累。至于慧皎对《名僧传》的批判,近代以来,苏晋仁和纪赟等学者都指出,《高僧传》相对《名僧传》没有明显的优势,《名僧传》的有些内容反而更详细。陈老师认为,慧皎对于《名僧传》的批判不是结构方法、组织方式上的,只是认为题目“高僧传”比“名僧传”更好。《名僧传》的消失,与道宣选择续《高僧传》有很大关系。《高僧传》虽然没有在取材上超过僧祐和宝唱,但慧皎真正的创制是明显的通史意识,和“广泛利用文本间的相互参引”,后者“是对中国纪传体中注重剪裁的创造性运用”(陆扬语)。
主讲人陈志远
此外,陈老师还讨论了六朝小说的意义。他指出,时代上,小说在晋宋齐梁分布均匀,地域上分布广泛,弥补了高僧传以荆扬三吴为中心的缺憾。《高僧传》关注上层,志怪小说可以弥补下层。在读者群上,志怪小说更多地面向在家信徒。陈老师还提出,日本古抄《高僧传》的性质、慧皎对北方佛教的记载、《续高僧传》的特色以及《高僧传》类作品在僧团中的接受情况,都值得进一步的讨论。就最后一个问题,他指出,数万件敦煌遗书中无《高僧传》写本,可以说明《高僧传》类作品在僧团的实际修行生活中不为所重,真正重视《高僧传》类作品的是具有使命感的律师,而大范围搜集、整理《高僧传》的僧人僧祐、道宣也都是律师。他还提出可以从“记录、搜集史料的动机”与“技术上面对的实际困难”两方面来讨论宗教史学问题,比如编年体宗教史书就可以从这些角度来思考,有计算“佛灭”年代的需求,但技术上实现印度与中国史事的对接,需要天文历法的依据和相关论证。
在陈志远的发言之后,论坛进入讨论阶段。
杨浩介绍了汤用彤对《高僧传》的研究情况,指出目前整理的《高僧传》主要是汤一玄先生的工作。他谈到,在古籍整理的时候,更多地注重标点而很少关注义理。慧皎作为律师的主观想法是为后代的修行人、世俗人提供一个榜样,就删去了关于义理的部分,从这个角度可以看出《高僧传》的一些特点。
仇鹿鸣提出,“政治和尚”在《高僧传》中的记载,与正史只有一两句话的记载差距很大,虽然僧传揭示了一个不为人知的侧面,但“政治和尚”在大的政治势头下的作用可能也很有限,其在当时政治环境下是否有同样巨大的影响值得进一步探讨。同时,佛典、僧传的编纂,还应该放在六朝士大夫政治的环境下来看,实际上是用当时对士大夫的描写方式去刻画僧人,《世说新语》中就没有神异故事,僧人和士大夫的描写是同一的。
田天提出在经部和史部中,他校是很危险的,如果是作平行文本的处理节点在哪里——是修改高僧传还是仅作为一个平行文本放在这里?使用的小说史料该如何解读?同时,她谈到编年体在传统史料中也存在,但存在的原因迥然不同,值得大家关注。
吕博提出道宣《广弘明集》有明确教义的作用,而且在南朝时除了《高僧传》还有《高隐传》,参照九品中正制品评人物,第一等叫“隐而不名”,与“高而不名”可以互相借鉴。
就“他校”的问题,仇鹿鸣老师进一步补充道:根据在二十四史整理中的实践,四校法是一种比较理想的情况,但在实际整理中,看到的估计可能一个宋本都没有。他校可能存在危险,但是非常关键。就个人而言,他更愿意用“同源性”和“非同源性”史料来区分校勘,也希望在具体的古籍实践中,能够对理论产生一些反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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